2026年6月25日,巴西GECEX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赖氨酸发布反倾销终裁,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,税率为26.0%-132.6%。
2026年6月25日,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(GECEX)发布2026年第923号决议,对原产于中国的用于动物饲料的赖氨酸[葡萄牙语:lisina para alimentação animal (feed grade)]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,决定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,税率为26.0%-132.6%,征税详情见附表。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2309.90.90、2922.41.10和2922.41.90。以下产品不适用本案反倾销措施:氯尼辛赖氨酸盐;醋酸赖氨酸;原成分中已含有赖氨酸的预混料或动物饲料;化妆品工业用途赖氨酸;制药工业用途赖氨酸;人类食品工业用途赖氨酸;科研用途赖氨酸;肥料工业用途赖氨酸;人类膳食补充剂行业用途赖氨酸。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2024年12月27日,巴西发展、工业、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81号公告,应巴西国内企业CJ do Brasil 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Produtos Alimentícios Ltda.于2024年7月18日提交的申请,对原产于中国的用于动物饲料的赖氨酸发起反倾销调查。2025年12月31日,巴西发展、工业、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101号公告,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,建议继续进行调查,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。

据海关进出口数据显示,2025年赖氨酸酯及盐出口至巴西3.4万吨,同比下降2.8%,2026年1~5月赖氨酸酯及盐累计出口至巴西3.2万吨,同比大幅增长187.8%。

高额反倾销税率下,预计国内企业赖氨酸出口至巴西成本大幅增加,出口增量困难,关注后续厂家出口情况。
来源: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、博亚和讯。